看守所接见需要以下材料和条件:
有效身份证件
家属接见人员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
律师会见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函。
关系证明
家属接见必须是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夫妻、亲生兄弟、姐妹等,需要携带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村委会或社区证明等。
如果是首次会见,可能需要提供《入监通知书》或其他相关文件。
会见次数与时间
家属接见次数通常为每月1至2次。
会见时间由看守所安排,通常每次不超过30分钟。
会见地点与方式
会见应在看守所的会见室进行,且有民警在场监督。
会见过程中禁止使用隐语、暗语、外语交谈,也不得传递纸条、信件、现金及其他物品。
其他注意事项
会见时家属不得携带武器、照相机、录音(像)机和食品。
所有会见都有严格的录音录像,因此不得讨论反动或不当言论。
如果需要给服刑人员充生活费,可以通过前台工作人员办理,但贵重物品不建议直接交给前台。
预约与批准
家属需要提前向看守所预约会见,并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罪犯与家属、监护人的会见必须经看守所领导批准,严禁私自安排会见。
综上所述,看守所接见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遵守会见规定和程序,确保会见的顺利进行。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材料,并提前预约会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