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洛龙区公租房的步骤如下:
网上申请
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公租房”下载APP进行申请。
如果无法自主网上申请,可以携带证件资料到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受理。
现场申请
申请洛龙区公租房请到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4号住建局窗口进行咨询办理,资料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提交即可(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申请条件
城市无住房家庭(含持洛阳市区居住证人员)需具备的条件包括:城市区居民户口、城市区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已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由用工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养老及社保、洛阳市城市区无住房。
所需材料
城市无住房家庭所需材料包括:填写《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所需材料包括:填写《洛阳市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准备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申请流程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给公租房审批中心,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初审机构在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早进行网上申请,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后续的审核和公示流程。
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及时联系住房保障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