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
顺产产假:98天。
剖宫产产假:98天 + 15天 = 113天。
晚育假:在顺产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
计算基数
计算基数是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该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按3倍计算;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
特殊情况
如果女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的工资为计算基数。
如果女职工的工资低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其他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顺产1600元,剖宫产3200元。
一次性营养补助:顺产1300元,剖宫产2600元。
示例计算
假设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00元,顺产产假为178天,那么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生育津贴 = 9000元 ÷ 30天 × 178天 = 53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