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为大学旁听生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如果是单位选派)。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校学习期间的安全保证书(如果需要)。
填写旁听申请表。
提交申请
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天至开学后两周内,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教务处评估办或相关部门。
如果是校外人员,可能还需要提供协议单位介绍信和学历证明。
等待审核
教务处查询所申请课程开设情况及开课学院。
根据申请修读课程的学分和课程所在专业开具缴费单。
申请人到财务处缴费,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回教务处评估办。
获得旁听资格
评估办给开课学院下达“关于安排旁听生的通知”,并发给旁听生听课证和课表。
如果选有多门课程,由教务科进行排课后提供课表。
注意事项
旁听生必须遵守本校的各项规定,不迟到不早退,迟正在指定的班级上课,否则取消旁听资格。
旁听生不等于买进好学校去的学生,两者有很大区别。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按时提交申请,以便顺利获得旁听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