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分类的标准主要依据损伤原因和伤害程度,具体如下:
按损伤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电
淹溺
灼烫
火灾
高处坠落
坍塌
冒顶片帮
透水
放炮
火药爆炸
瓦斯爆炸
锅炉爆炸
容器爆炸
其他爆炸
中毒
窒息
其他伤害
按伤害程度划分
轻伤事故:一般伤害不太严重,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伤势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的1/3以上。
严重骨折(如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
严重脑震荡等。
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
手部伤害,如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局部肌肉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
脚部伤害,如脚趾轧断3只以上,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
内部伤害,如内障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死亡事故:导致职工死亡的事故。
按伤残级别划分
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