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后,应当在 15日内交罚款。具体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结:
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违章,都需要在15日内缴纳罚款。
如果超过15日未缴纳罚款,将产生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滞纳金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总额。
建议:
尽快处理违章罚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
确认好缴纳罚款的方式和地点,确保按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