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总费用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这部分费用是指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即医保直接报销的部分。
个人自付:
个人自付是指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过程中,需要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
个人自费:
个人自费是指不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或者超出医保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需要患者自己承担。
挂号费:
包括门诊挂号费和住院挂号费,是患者就医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检查费:
包括各类检查、化验费用,如CT、MRI、数字化摄影、实验室检查等。
化验费:
涉及各种实验室化验的费用。
手术费:
包括各类手术的费用。
治疗费:
包括常规治疗和特殊治疗的费用,以及用于治疗病症的药品和器材费用。
住院费:
包括住院期间的各种费用,如床位费、护理费等。
药品费:
包括治疗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药品费用。
其他费用:
如特殊治疗、康复治疗、护理费、抢救费、氧气吸入、注射、清创缝合、换药、雾化吸入等费用。
生活需求费用:
如住院期间的床位费、医院护理费用等。
误工费:
患者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交通费:
患者因就医产生的交通费用。
营养费:
患者因治疗需要补充的营养费用。
辅助器具费:
患者因残疾或其他需要使用的辅助器具费用。
残疾赔偿金:
因医疗事故导致残疾的赔偿费用。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相关费用。
这些费用共同构成了医疗总费用,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患者的实际医疗费用和医保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