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备案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填写税务登记表:
一式两份,详细填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住所、经营地点、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方式、生产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投资总额、生产经营期限、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执业证件或批文: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人企业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仅适用于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
企业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
个体业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及通行证、回乡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仅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
银行帐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仅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
住所和经营场所证明:
属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属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挂靠主管部门的企业,附主管部门的证明:
仅适用于挂靠主管部门的企业。
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须附总机构的证明以及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仅适用于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
根据具体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
涉及外企业还需提供外经贸委批文、批准证书:
仅适用于涉及外企业。
建议:在准备纳税备案材料时,务必仔细检查每一项材料是否齐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此外,提前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确认是否有其他特殊要求或需要补充的材料,以确保备案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