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的情况如下:
首次起诉:
王如作为被告人因涉嫌盗窃罪,于2011年2月被市检一分院起诉至一中院。
指控内容: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2月15日20时许,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季羡林故居中,窃取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价值333万余元。公诉方建议量刑10年以上。
审判过程:
王如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认定无罪,并于2013年2月17日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时被宣告无罪释放。
总结:
王如因涉嫌盗窃季羡林故居内的物品被起诉,但最终被法院认定无罪并释放。
王如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的情况如下:
王如作为被告人因涉嫌盗窃罪,于2011年2月被市检一分院起诉至一中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2月15日20时许,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季羡林故居中,窃取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价值333万余元。公诉方建议量刑10年以上。
王如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认定无罪,并于2013年2月17日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时被宣告无罪释放。
总结:
王如因涉嫌盗窃季羡林故居内的物品被起诉,但最终被法院认定无罪并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