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行为的惩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税务机关会追缴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
纳税人若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同样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多次逃税行为的累计处罚
对多次实施逃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处罚。
自首与行政处罚
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这些处罚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建议纳税人遵守税法,确保合法合规经营,避免因逃税而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