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后,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可以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由所在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发放。
交通食宿费:
若员工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相关交通和食宿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配置的辅助器具(如假肢、矫形器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等级,员工可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某些情况下,如劳动合同解除时,员工可能获得这些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员工,用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其他可能的费用:
如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等。
这些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需参照当地社会保险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