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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1-13 10:13:09

承诺失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承诺被撤回:

承诺在生效之前,承诺人主动取消该承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

承诺超期:

受要约人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即承诺迟到了。

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修改,这被视为一个新的要约,而非对原要约的承诺。

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但未得到要约人同意:

即使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了非实质性变更,如果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该承诺也失效。

承诺未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没有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除非要约人明确表示接受过期的承诺。

因外界原因导致承诺延误:

承诺人发出承诺后,由于外界原因导致承诺延迟到达,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否则该承诺仍然有效。

这些情形下,承诺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是否成立将取决于要约人是否接受过期的承诺或新的要约。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明确承诺的期限和条件,并在承诺发出后及时进行确认,以避免承诺失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