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日主要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并且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下是具体的发放时间规定:
基本原则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地区差异
有明确条例规定:
例如,深圳市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若因故不能在该日期支付工资,可以延长5日,但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无明确条例规定:
用人单位主要以劳动合同上的约定发薪日期为准,只要保证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即可。
企业实践
不同企业有不同的发薪日安排,常见的时间安排包括:
10号之前:多为高科技公司、上市公司、外资公司、国企,福利待遇好、准时发放工资,节假日提前发放工资。
10-15号:部分A股上市公司和效益比较好的、制度比较健全的、注重管理的公司,企业流动资金充足稳定。
15号之后:多为小企业,尤其是社会服务业、劳动密集型公司,人员稳定性差,流动性大,无固定休息日和福利。
无固定时间:多为不靠谱公司甚至离职也不能按时结算,社保基本福利也未必有保障。
建议
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发放的具体日期,以避免因误解或疏忽导致工资拖欠。
遵守法规:无论是否有明确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都应遵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灵活调整: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