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改名需要按照以下手续进行:
未成年人改名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申请书。
父母或收养人的同意书。
未成年人本人的同意书(如果已满十周岁)。
出生医学证明。
户口簿。
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父母的结婚证。
学校证明(在校学生)。
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申请报告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如果超过16周岁,需要公证。
最后,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薄,并提供新的身份证。
成年人改名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申请书。
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意见(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进行调查核实)。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银行出具征信证明。
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交上述材料,经过派出所调查审核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审核结果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会得到通知。
建议
提前准备:改名涉及多个步骤和材料,建议提前准备齐全,以免多次往返。
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详细信息。
注意公证:超过16周岁的成年人改名需要公证,确保按照要求完成这一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