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是指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它本身并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但可以成为订立合同过程的一个环节。以下是可以视为要约邀请的情况: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是拍卖人发出的以吸引或邀请相对方发出要约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人发出的以吸引或邀请相对方发出要约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是公司发出的邀请投资者购买其股份或其他证券的要约邀请。
债券募集办法:
债券募集办法是发行人发出的邀请投资者购买其债券的要约邀请。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是基金管理人发出的邀请投资者购买其基金份额的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如果符合要约条件,可以构成要约,但如果其内容仅是一般性的宣传,则属于要约邀请。
寄送的价目表:
寄送的价目表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要约邀请。
需要注意的是,商业广告和宣传如果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那么它可以被视为要约而非要约邀请。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是否构成要约邀请,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