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或公司可能会出于多种原因选择自动离职:
公司原因
逃避法律责任:公司可能为了逃避支付经济补偿或提前通知员工,而宣称员工“自动离职”。
业绩不达标:员工未能满足公司的业绩要求,公司可能希望寻找更符合要求的员工。
违反规章制度: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泄露商业秘密,公司可能要求员工自动离职以维护自身利益。
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到期且公司不打算续约时,可能会要求员工自动离职。
员工原因
个人发展:员工可能因个人发展需要,如追求更高的职位或更好的发展机会,而选择自动离职。
人际关系:与领导或同事关系不愉快,或者因家庭、健康等个人原因。
外部诱惑:受到其他公司的高薪诱惑或竞争对手的挖角。
其他原因
未履行解除手续:员工未提前通知或未获得批准便擅自离职,或解除手续未办理完毕就离开单位。
总的来说,自动离职可能是由于员工或公司的不同动机和情况所驱动的,包括追求更好的职业发展、不满现状、逃避责任或外部因素的影响。无论是哪种情况,自动离职通常会对员工和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包括可能的法律责任、对员工声誉的影响以及公司运营的不确定性。因此,在做出离职决定时,建议员工和公司都应慎重考虑,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