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的费用承担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用人单位支付两部分。以下是具体的费用明细: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以及后续的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食宿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如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补助金:
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
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费: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总结:
工伤的费用承担主要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用人单位支付两大类。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大部分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用人单位则负责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和员工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协议来处理工伤费用,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