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1.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出入境照片采集回执单。
3. 当地办理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异地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提供)。
4. 社保证明(异地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提供)。
5.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 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
7. 如果是首次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则不需要携带前一次办理的通行证;若非首次申请,则需带好本人身份证及前一次办理的通行证。如果请人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8.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9.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建议:
确保证件齐全且有效,避免因缺少材料而延误办理。
尽量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时间,以免错过办理时限。
如果是异地办理,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