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庭过程中,法官会进行一系列的提问和陈述,旨在明确案件事实、确认当事人身份、了解诉讼请求,并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以下是一些法官在开庭时可能会说的话及其含义:
核对当事人信息
“原告(被告),请你确认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
这有助于确认当事人的身份,为后续的审判程序奠定基础。
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
“本案案由是……,审判长是……,审判员是……,书记员是……。”
这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案件的性质和审判组成,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询问诉讼请求
“原告,请你宣读一下你的诉讼请求。”
“被告,你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意见?”
这有助于明确案件的主要争议点和各方的主张。
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
“请你先陈述一下案件的事实经过。”
证人作证:
“证人,请你详细描述一下你所看到(听到)的情况。”
出示证据:
“原告,请你出示第一组证据,并说明其证明内容。”
“被告,你对原告出示的证据有什么质证意见?”
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下面宣读鉴定意见。”
“下面宣读勘验笔录。”
法庭辩论
原告发言:
“原告,请你先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答辩:
“被告,请你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互相辩论:
“现在进入互相辩论阶段,双方可以就争议焦点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