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落户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申请人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婚姻状况和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以及随迁未成年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在职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为苏州市)。
有效《江苏省居住证》,且登记地址为昆山市。
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明,并由房屋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
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
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
同意落户证明,若房主户口不在租住房屋内,则需要房主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或提供公证书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居住登记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