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合同公示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招标单位信息:
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项目信息:
包括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定标日期和招标公告日期:
明确中标结果确定的日期和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
中标供应商信息:
包括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列出参与评标的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项目联系人信息:
提供项目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合同主要条款:
公示合同的详细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服务要求、项目概算、回报机制等。
其他相关信息: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公示其他相关信息,如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等。
此外,对于政府采购项目,还有特定的公示要求,例如:
中标结果公示应不少于3天。
长期公示某些政府采购项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在中标结果中不进行公示。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