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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

时间:2025-07-26 12:45:00

我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

安阳融媒记者 李杉

7月2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新的标准于7月1日开始执行。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提高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55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692元、519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月人均不低于315元、228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46元、259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相应提高,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一般可分为三档,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通知》要求,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照料服务人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各县(市、区)要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4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1.3万人。此次提标是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更好地将改革成果惠及困难群众,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安阳融媒客户端)